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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埋地双层油罐技术方面的要求修订版doc
来源:双层油罐    发布时间:2023-12-21 15:02:36  浏览次数: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buried steel-glass fiber reinforced plast

  其它未列出的与本产品有关的规和标准,供货商有义务主动向业主和设计方提供。所有规和标准均应为项目采购期时的有效版本。

  埋地双层油罐 buried double skin oil tanks

  采用覆土方式埋设在地下的、具有独立的层和外层罐壳体且外层罐壳体之间连接可靠并具有贯通间隙的储存车用燃油的卧室储罐。

  油罐的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和规的要求。

  油罐设置于非车行道下时,埋深不应小于500mm;设置于车行道下方时,埋深不应小于900mm;最大埋深不宜超过2100mm。

  当油罐处于车行道下方时,在埋深不小于900mm的条件下,油罐应能承受GB 1589规定的六轴汽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产生的重力载荷。

  油罐用材料应具有材料生产单位的质量证明文件。生产单位应按照质量证明文件进行验收,必要时制造单位应对所使用的材料来复验;制造单位应对所取得的材料及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油罐材料应符合相应安全技术规、标准的规定,满足油罐安全使用要求。生产单位自行制作或配制的油罐主体用材料应符合本规的要求,并对材料的品质负责。用于制造油罐壳体的树脂,应复验热变形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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