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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人留意!指定路途以外制止学习学习驾驭机动车路段今天起调整
发布者:<新闻资讯 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3-12-21 15:03:01

  为保证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与疏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施行法令》和《机动车驾驭证申领和运用规则》的有关法令法规,决议调整南宁市部分路途作为学习驾驭机动车路段。现布告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南宁市各路途上学习驾驭机动车,应当在以下路途上进行,其他路途制止学习驾驭机动车:

  4. 英岭路(平乐大路至桂润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段)双向,单程约3.3千米;

  7. 明阳六路(明阳大路至南北大路段)双向、南北大路(明阳六路至滨水大路段)双向,南北大路单程约1.2千米。

  1. G322国道(西环路工业品商场路口至邹圩镇路口段),单程约16千米;

  3. X490县道(黎塘镇永安东路水泥厂路口至永安东路页岩砖厂段),单程约12千米;

  1. G242国道(澄泰乡金鼓水泥厂至三里镇南南铝公司火电厂),单程约7千米;

  3. G355国道(1934km古零收费站路口至1941km古零上级路口),单程约7千米;

  4. S211省道(周鹿镇周鹿街287km至石塘街275km),单程约12千米。

  2. X508县道(5km小林村路口至24km那桐大桥路口),单程约19千米。

  二、以上学习驾驭路段的投入运用,应以路途上设置的学习驾驭路段标牌为准,请通行上述路途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留意交通安全。

  三、在上述路途上学习驾驭机动车技术,应当运用教练车或契合自学用车规范且经查验合格及获得有效期内学车专用标识的自学车辆,并在获得相关资质的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一起有必要严格遵守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令、法规和规章。

  四、原有在用的各学习驾驭机动车路段于2021年1月1日零时起不再运用,制止任何单位、个人施行学习驾驭机动车行为。

  五、在机动车科目三驾驭人考试活动展开时段内,除相应考试考场的专属作业车辆外,制止各类驾校的教练车辆通行各机动车科目三驾驭人考试路段;制止在考试路段施行学习机动车驾驭技术的相关活动。

  六、除本布告指定的路途外,南宁市范围内其他路途制止学习驾驭机动车。之前发布的布告与本布告不符的,以此布告为准。市区指定如有变化的,以发布布告而且现场设置交通标牌指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