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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出台新政:推广商品房“以旧换新”房票发放
发布者:<供应信息 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4-06-15 10:29:55

  6月12日,西安市政府对外印发《西安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针对消费品方面,包括住房、汽车、家电、家装等领域,有进一步细化政策。上游新闻(报料邮箱:)记者发现,该方案明白准确地提出, 推广商品房“以旧换新”房票发放。

  西安印发《西安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网络截图

  其主要目标称,到2025年,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推广应用能效2级及以上节能设备;重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退出,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力争西安市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产能的企业40家左右。实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加快淘汰,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50%;高效率节约能源家电市场占有率逐步提升,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公司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持续提升。能效水平和安全水平得到非常明显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逐步优化,力争招引培育一批回收利用、家电制造以及设备装备再制造骨干企业。

  该方案指出,全面取消西安市住房限购措施,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降低首付资金比例,延长贷款年限。

  西安市范围内“以旧换新”购买新房的,可按照“认房不认贷”政策,享受首套房首付比和按揭利率优惠;购买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原有基础上上调最高贷款额度;同时不再审查购房者资格条件。

  试行二手房“以旧换新”。支持政府(平台公司)收购二手住房,支持房地产企业、经纪机构、金融机构合作建立“以旧换新”购房模式。

  推广商品房“以旧换新”房票发放。针对城中村改造安置,首批参与“以旧换新”政策的业主,住房置换资金以“房票”形式发放兑换,业主可定向购买当地一套新房,一次性完成“买一卖一”。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目前,国内已有多个城市“以旧换新”和房票的方式助力居民购房。

  今年4月2日,江苏省海安市商品房“以旧换新”房票集中发放仪式举行,首批15名置换业主签约后,当即领到工作人员现场制作的房票。这标志着海安市“以旧换新”购房政策在江苏全省率先进入实质性执行阶段。

  据报道,现场一位拿到房票的业主表示,自己用116㎡的老房,置换了一套236㎡的新房,将老房评估的132万元做了首付,余下的131万元做了一个20年归还的公积金加商业贷款。

  4月1日,河南郑州市六部门印发《郑州市促进房产市场“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工作方案(试行)》。依照方案,2024年郑州市计划完成二手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10000套。郑州按两种方式来进行:一是,郑州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政府指定作为收购主体)收购二手住房,促成群众通过“卖旧买新、以旧换新”购买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二是,政府政策鼓励群众通过市场交易实现“卖旧买新、以旧换新”。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年6月3日,西安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官方微信曾发布《西安市住房“以旧换新”活动倡议书》,并称,此次活动时间为2024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2日。

  《倡议书》显示,活动参与对象为换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商业银行。该活动流程分为报名参与、选购新房、出售旧房和完成新房交易(或退订)等四个环节。

  上游新闻记者获悉,目前,首批参与活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有64个,房地产经纪机构11个、商业银行6家、战略合作协议企业100家。

  包括购房在内,此次发布的《方案》共33条措施清单。如组织销售企业组织“售新+回收”,提供上门“送装拆收”一体化服务,支持销售企业配套开展促销活动,对以旧换新消费者给予优惠。组织电子商务平台开设以旧换新专区,开展“互联网+回收”,提供线上估值、交易,上门回收、换新服务。

  推进生活垃圾设施设备现代化、智能化改造,提高运行效能;对使用8年以上且车辆状况较差的环卫车辆分批分级实施更新淘汰;按照现行政策口径支持农村里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建设。

  对于老旧住宅电梯加装和既有住宅电梯更新(电梯日常管理、质检),探索建立资金合理共担机制;对于公益性、准公益性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会同有关部门研究通过加大政府投入、依法依规拓展投融资渠道等方式,广泛筹集资金。

  加快淘汰国三级及以下排放标准运营类柴油货车。提高水泥罐车、物流配送车、邮政快递车、环卫用车、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重型载货车辆、工程车辆绿色替代率达到50%以上。促进一般公务用车绿色更新,对非公有制企业给予一定补贴,对使用8年以上且车辆状况较差的老旧一般公务用车、急救车,分批次统一实施更新淘汰,新购置车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置标准和要求,积极采购新能源汽车。

  出台城市营运车辆更新新能源车型补贴政策,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采购纯电动或氢能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的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车长≤6米公交车补贴0.5万元/辆,6米<车长≤8米公交车补贴1万元/辆,8米<车长≤12米公交车补贴2万元/辆,车长>12米公交车补贴3万元/辆;出租车补贴0.5万元/辆。按照中央财政安排的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计划,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

  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整合、延长现有新能源汽车等补贴政策,适当降低新能源汽车、电子设备等大件商品分期付款首付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