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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核查!滁州市这些单位要注意!核查方式为
来源:双层油罐    发布时间:2023-12-17 11:09:38  浏览次数:

  要求一定得完成的重要任务,是防治地下水污染的重要举措,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战略部署。

  2017年以来,我市全方面实施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截至目前,全市276座加油站全部完成917个地下油罐防渗改造任务。

  为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根据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要求,近期,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核查专项行动。

  以加油站(点)为单位,全面核查全市加油站(点)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完成情况。

  对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加油站在役油罐防渗防漏改造工程技术标准》(GB/T 51344)、《钢-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埋地储油罐》(JC/T 2286)、《加油站用埋地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工程技术规范》(SH/T 3177)和《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环办水体函【2017】323号)等要求,检查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为双层油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工作的情况。

  (一)现场核查。填写加油站基础信息表,并核查双层罐和防渗池的防渗漏设施安装和运行情况。

  (二)资料核查。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设备和材料采购合同及发票、实施工程的方案、施工图纸、验收报告、工程监理报告、相关管理部门的验收(备案)文件、施工影像资料、关停证明等。

  (三)质询核查。在核查过程中,及时对存疑的问题进行质询,要求被核查对象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完成情况做现场核查,并核查各加油站(点)提供的材料后,上传至安徽省土壤生态环境工作调度管理系统()备查。检查时,需将各加油站(点)逐条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形成自查报告报送至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并且开展对县级提供的备查资料做复查。对复查发现有一定的问题的加油站(点),要组织现场核查。7月底前,形成本市核查情况报告报送至省生态环境厅。

  (一)各有关部门要逐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责,加强配合,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核查任务。

  (二)要建立工作机制,有序推进核查工作。对未按要求完成防渗改造,或改造后仍不合格的加油站,要督促其限期整改,对账销号。

  (三)要力戒、官僚主义,做到全面、深入核查,对防渗改造中有一定的问题要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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