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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阿勒泰销售福海喀拉玛盖搬迁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者:<加油站案例 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3-10-28 13:58:31

  你公司报送的《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阿勒泰销售福海喀拉玛盖搬迁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申请等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阿勒泰销售福海喀拉玛盖搬迁加油站建设项目位于福海县喀拉玛盖镇321省道以北,水管站以东,项目西侧为民房,北侧为水浇地,西侧为空地,南侧约20m处为324省道。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E87°4624.989,46°4019.810,建设性质为新建(迁建)。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螺栓球网架结构罩棚一座,建筑面积为159.14m2,站房1层,面积为137.2m2,柱净高6米;新建1台四枪汽油加油机、1台双枪柴油加油机;地埋卧式FF双层油罐4座,其中汽油储罐40m3×2,柴油储罐40m3×2,折合总容积120m3(柴油折半计入),罐区四周设防护堤。设计规模油品年销售量约2500t/a(柴油1100t/a,汽油1400t/a)。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311m2,总建筑面积147.2m2,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52.6万元,占总投资的6.58%。

  二、根据乌鲁木齐恒源净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阿勒泰销售福海喀拉玛盖搬迁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评价结论及阿勒泰地区商务局出具的《关于同意中石油新疆销售公司阿勒泰分公司在福海喀拉玛盖乡搬迁加油站项目的批复》(阿地商函〔2022〕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符合阿勒泰地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得到缓解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的基本工艺及环境保护的方法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污水排入临时防渗化粪池,由吸污车运送至福海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临时防渗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及车辆冲洗,禁止外排。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控施工范围,施工场地应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施工现场其余场地一定要采取防尘网覆盖、固化、硬化或绿化等抑尘措施,道路洒水降尘。运营期卸油、加油、油罐存储经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站区边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GB20952-2020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站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GB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食堂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噪声管理,设立围挡,加强设备维护采用减震装置,进出车辆加强管理,设置停车场指示牌,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巡检,加强对防渗工程的检查,及时维修更换老化或损坏的防渗密封材料,对工艺、设备等采取控制措施,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采用FF双层油罐,设置防腐、防渗处理罐池,形成防油堤;设置检测立管;地下水监测井;埋地油罐、加油区、卸油区、输油管线、化粪池、危废暂存间等按重点防渗区设计,站内地坪、站房及辅助用房、道路等按一般防渗区设计。

  (五)落实固态废料处置和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经站区内封闭式垃圾桶分类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油罐委托专业清罐公司清理;设危废暂存间,含油手套、废抹布、清罐废物和废机油设专门收集装置集中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各环节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建立完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评估及备案工作,定时进行预案演练。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实施规范化管理。

  四、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善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的方法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同时做好排污许可证办理工作。如项目出现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

  五、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局福海县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加强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报送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局福海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任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