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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高岩加油站有限公司巴东县高岩加油站项目环境现状评价公示
来源:双层油罐    发布时间:2024-06-30 14:11:37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环境保护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巴东县高岩加油站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委托湖北固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现状评价,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加油站用地面积为770.74m2。主要建设加油罩棚面积272m2,营业站房(二层)面积299.55m2。该站配置单枪加油机1台,双枪加油机2台;设双层防渗地埋式储油罐3个,其中汽油储罐2个,单个容积为30m3,柴油储罐1个,容积为50m3,总容积为85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并配套建设油气回收系统(卸油、加油)、供电、通讯、环保、消防等设施。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12)第3.03条的规定,本加油站为三级加油站。加油站现年销售汽油350t,柴油90t,共有工作人员3人,每天上班时间24h,年工作365天。

  加油站设置完善完善的雨水、污水集排管网,做到雨污分流;雨水排入加油站东侧G348国道雨水沟;生活垃圾污水利用北侧居民楼经化粪池处理。

  (2)加油站加强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学习,严格按照行业操作规程作业,从管理和作业上减少排污量。

  (4)加油站设置卸油、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巴东县高岩加油站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委托恩施宏锦检测测量有限公司对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来进行了检测,根据《巴东县高岩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检测报告》(SY20200501)可知,巴东县高岩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的密闭性、液阻和气液比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的有关要求。后期应加强油气回收设施管理,确保油气回收设施正常运营。

  为了预防加油站地下水污染,加油站设置双层罐,采用钢-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埋地储油罐,根据建筑设计企业提供的《SF双层地埋罐合格证》可知,双层罐严格按照《钢-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JC/T2286-2014)标准,所检项目合格。此外,加油站场地进行了硬化处理。

  (2)加油站进出口设置限速、禁鸣标识,并加强对夜间加油车辆的管理,减少项目夜间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加油站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管理,经收集后由沿渡河镇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油罐清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做,对清理所产生的危废交由清理单位做统一处理,不在站内存放。

  根据检测结果可知,高岩加油站无组织排放废气非甲烷总烃能够很好的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废气能够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检测结果可知,高岩加油站厂界昼夜噪声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项目南侧居民点处噪声满足《声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096-2008)2类标准。项目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小。

  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污染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完成稳定达标排放,项目运营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

  公示时间为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6月15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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