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
重视合作,确保质量,信誉承诺
、《关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河源龙川万里加油站申请改建的请示》《关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河源紫金瓦溪南加油站申请改建的请示》(紫发改字〔、《关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河源紫金瓦溪北加油站申请改建的请示》(紫发改字〔号)、《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河源河紫加油站申请改建的请示》(河江东发财〔
一、为提高设施设备环保水平、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原则同意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河源(和平)新区加油站等6座加油站企业在原址基础上改建(详见附件)。
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七个部门转发关于快速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18〕67号)、《关于印发河源市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河环〔2018〕148号)、《关于快速推进我市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的通知》(河环〔2019〕20号)等文件要求,切实防范地下水污染,原则同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河源河紫加油站在原址油罐区采用埋地单层油罐更换双层油罐的方式,进行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改造后,油罐位置、罐容、灌数、油品品种均不变。
三、请你局收回上述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加油站临时停止油品经营活动,并通知加油站业主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到相关的单位办理建设等相关手续。加油站改建期间,督促企业严格按申报项目内容做改建,不得擅自建设与申报内容不相符的设施和设备;要求企业一定按相关规程施工,做好保护措施,严禁边施工边营业行为,确保安全。加油站改建竣工后,你局要依据自然资源、住建消防、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气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有关证明做复核,凭相关材料报我局后,重新领回《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方可营业。
四、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一年。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改建项目如需取得《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的,加油站业主需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未取得《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之前,不得开工建设。
抄送:省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
主办: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河源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管理维护:河源市政务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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